2009年11月8日 星期日
2009年9月29日 星期二
2009年4月11日 星期六
廢電池回收
依據環保署統計,民國九十年僅臺灣即用掉約9,392公噸的乾電池,如換算成民眾常使用的3號電池,則數量高達五億四仟萬個,其使用量相當多。這些廢電池 中含有鋅、錳、鎳、鈷、鐵,以及對環境危害最大的汞和鎘等金屬,若不妥善處理,其危害將持續殘留到下一代。根據研究報告,一顆一號電池爛在泥土裡,會使一 平方公尺的土壞永遠失去利用價值;而廢乾電池滲出的汞及重金屬物質會滲透土壤、污染地下水,間接威脅人類健康。93年全縣廢乾電池回收計248,071公 斤,較92年156,553公斤成長58﹪。
為加深民眾回收觀念,促進資源再生利用,本縣於94年度庚續辦理廢乾電池回收競賽。期由本計畫讓學生養成廢電池回收之習慣,並進而推展至家庭、社區,以達 成廢乾電池回收減少環境污染之目標。
貳、活動內容
1、擬結合教育局及本縣各級學校辦理推動廢乾電池回收工作,藉由會議辦理說明回收廢乾電池之重要,並於學校家長師生座談會等場合,宣導推動廢乾電池及廢 光碟回收,以達環境教育向下紮根之效。並透過舉辦「臺北縣各級學校廢乾電池回收競賽」,激發師生榮譽感,鼓勵執行績效良好之學校。
2、辦理宣導活動,並搭配網路、廣播、電子看板、文宣等傳播媒體,持續宣導廢乾電池回收工作之重要性。
參、活動方式
1、訊息發佈及報名:擬於8月發佈新聞稿,並請教育局協助發函至各級學校。
2、宣導會:由本局與教育局合作,於分區校長會議等場合辦理廢乾電池相關講習或說明。
3、回收競賽:自94年9月1日至95年2月28日止,以94學年度第1學期各校學生數(分母)與所回收廢乾電池量(分子)量做為各組參加學校評比排名依 據。並請教育局於94年9月30日前提供各校94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人數統計表,供彙整統計。
4、公開頒獎活動:於活動期間每2 個月發佈一次最新競賽成績,活動結束後預定於本(95)年4月底舉辦公開頒獎,並將競賽活動回收成果發佈。
肆、競賽評比
1、以本縣各級學校(含公私立國小、國中、高中職、大專院校)學生人數分為三組:
第一組:學生人數1000人以下(約125所)。
第二組:學生人數1001~2500人(約98所)。
第三組:學生人數2501人以上(約85所)。
2、依各校廢乾電池回收量或予以評比頒發獎狀及行政獎勵。
評比標準:
(1)每單位學生所回收的廢乾電池回收量=該學校總回收量(kg)÷該學校94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數(人)
(2)依每單位學生所回收的廢乾電池回收量從高至低排序,分組評比最高(多)者第一名,依此類推,前20名為績優學校。
伍、獎勵
(一)行政獎勵
1.學校獎勵方式:
經評比獲頒為績優學校者,頒發獎狀乙紙,並請教育局對於績優學校之校長予以敘獎;另推動本項工作之有功人員,由本局函請學校自行辦理敘獎,敘獎方式如后: 各組前3名,其校長及有功人員(至多2名)可獲嘉獎貳次行政獎勵;獲績優者,其校長及主辦教師(1名)嘉獎壹次行政獎勵。
2.鄉鎮市公所獎勵方式
鄉鎮市公所清潔隊配合執行本案,轄內有5個學校(含)以上獲獎者,其清潔隊長及承辦人員(至多2名),給予嘉獎2次之行政獎勵;轄內有3個學校(含)以上 獲獎者,其清潔隊長及承辦人員(至多2名),給予嘉獎1次之行政獎勵。以上鄉鎮市公所行政獎勵由本局函請該鄉鎮(市)公所對該清潔隊長及相關承辦人員,予 以個人行政敘獎。
(二)學校競賽團體獎勵金(已編列95年概算,待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,如經議會刪減,獎勵金亦將等比例刪減)
1、經評比各組前三名及績優學校,除可獲頒獎狀乙紙外,依下列規定另頒發獎勵金:每單位學生所回收的廢乾電池回收量達350公克(含)以上者且分組第一名 者新台幣10萬元;第二名新台幣7萬元;第三名新台幣3萬元。
2、團體獎勵金運用:
(1)推動資源回收相關業務。
(2)辦理資源回收宣導。
(3)編印資源回收相關教材、網站設計及建置。
(4)資源回收用之回收筒及回收架(單價不超過一萬元)
(5)其他經本局核定之項目。
陸、回收機制
(一)由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協助回收
1、由各校當地鄉鎮市公所清潔隊配合學校磅量後清運變賣,該公所清潔隊磅量重量記錄(如附件一),並製表(如附件二)每月回報環保局。
2、各校當地鄉鎮市公所清潔隊配合學校變賣廢乾電池回收所得,應依「回收廢棄物變賣所得款項提撥比例及運用辦法」第四條第二項規定,至多扣除變賣所得百分 之卅後,全數交還原學校。
(二)交回收商回收
1、由回收商磅量後,開立收貨憑證交學校存查,學校每月10日前將前一月收貨憑證影本(加蓋與正本相符字樣及學校印信)及彙整統計表(附件三)一併送 (寄)交環保局審核統計。
2009年4月10日 星期五
資源回收
各級公私立學校暨社教機構推行垃圾分類工作實施要點。
本校訓導工作環境教育實施計劃。
貳、計畫目標
配合環保教育,養成學生愛護環境、惜物精神,經由學生協助落實垃圾減量暨資源回收工作。減少垃圾產生,實施資源回收以期達到資源再生利用,提高生活品質。
參、實施辦法
一、一般垃圾請於打掃時間丟至垃圾車,但請勿利用放學時間丟棄,以免影響路隊行進。
二、回收垃圾請分成下列數類
1、紙類:保持乾燥,整平後收集綑綁。(a.飲料紙盒洗淨壓扁 b.紙杯洗淨重疊)
※若是有經過處理的紙類,如牛皮紙有一面是防水的,就不能回收
※護貝過的紙類不能回收,有貼膠帶的部分請撕掉
2、舊衣服:乾淨尚能利用的舊衣服
3、鋁鐵罐、塑膠瓶、寶特瓶:洗淨壓扁後收集
4、玻璃瓶:洗淨晾乾(平面玻璃不回收,碎玻璃請以報紙包裹)
5、廢乾電池:各型號廢乾電池。
6、鋁箔包:洗淨壓扁或重疊
7、廢鐵(金屬、光碟)
8、保麗龍
9、日光燈管
10、廢塑膠「不是瓶子的塑膠」(蛋盒、盤子、便當盒等):洗淨壓扁或重疊。
三、資源回收時間
週二、週四上午10:00~10:20,請導師指導環保尖兵將回收物送至資源回收室。
四、工作人員
環保小尖兵:由五年級的熱心服務、辦事能力佳之學生組成。
環保小天使:一到六年級各班徵求二名熱心學生擔任,協助班級資源回收工作之進行及督導。
級任老師:司指導及交付資源回收工作之職責。
衛生組:司宣導環保教育及協助監督評估回收工作之進行。
志工媽媽:協助監督指導回收工作
五、訓練:由衛生組老師向環保小尖兵,針對回收工作施予訓練。協助整理及點收各回收點(班)回收之資源垃圾,協助各處室回收資源垃圾及整理資源回收室。
肆、獎勵
一、每月回收總記錄表公佈於公告欄。
二、學期末獎勵
1.總評回收量優良班級,在全校朝會時頒獎。
2.該學期分類確實、回收物品清洗整理乾淨的班級,在全校朝會時頒獎。
伍、本計畫經校長同意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2009年4月9日 星期四
2009年4月8日 星期三
永續校園環境教育行動計畫
行政院環境保護署「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」訂定本計劃。
二、計畫目標
(一)透過教育過程,教導學生注重環境衛生,提供獲得保護及改善環境所需的知識、態度、技能及價值觀。
(二)以人文理念和科學方法,致力於自然生態保育及環境資源的合理經營,以培養永續經營的理念。
(三)推動環境倫理,透過學校教育與社教宣導活動,讓師生及社區民眾積極建立垃圾分類、資源回收的環境行動 ,以提
升生活品質。
(四)倡導珍惜資源,確立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互益互存的理念。貫徹資源回收工作,保護生態環境,積極尋求環境汙染
問題解決之道,善盡惜福愛物、關懷鄉土、美化環境之責任。
三、環境保護小組組織表及任務分工
四、執行期間
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九十五年七月三十一日
五、學校現況分析
學校簡介
創 校:民國四十五年
地理環境:位於北宜公路二段,鄰近青潭溪、大香山。
交 通:鄰近新店捷運總站,公車台北-坪林、650、647、綠5
社區環境:大多為新建之大樓住宅區。
學校環境:新建教室大樓,乾淨清新美輪美奐。
社團發展:社團正常化,發展舞獅隊、跆拳道、田徑隊、直笛團、 樂隊、童軍團等,豐富學生生活。
社區資源:結合北宜社區發展協會發展植物染及社區關懷活動,慈濟大愛媽媽指導品德教育及落實資源回收。
六、計畫內容
七、預期效益
2009年4月7日 星期二
二手書交換
壹、計畫目標
1.增進學生愛物、惜物的環保觀念。
2.藉由書籍的交流,使學生養成閱讀的習慣。
貳、活動方式
1.鼓勵學生將家中舊書帶至學校,交給導師。
2.各班導師依學生交來的書籍狀況,將書分成三類,並依下列標準登記點卷。
類別 | 書況 | 登記點數 |
A類 | 全新無塗、幾近全新 | 三點 |
B類 | 稍有塗寫(如簽名、畫線、著色)、封面稍有摺 痕、封面稍有破損 | 二點 |
C類 | 較多塗寫、封面較多摺痕、封面較多破損 | 一點 |
3.請導師將分類好(按A、B、C分類)的書籍,送至一樓學輔處,並繳交點數登記表。
4.輔特組會在活動進行的前一天將點卷連同登記表送至各班,煩請導師依登記表發放點券給提供二手書籍之同學。
5.學生於跳蚤市場活動當日(一月十三日)憑點券至二手書交換攤位,換取喜愛書籍。
6.當天未被交換之二手書籍,將送至圖書館作為本校圖書典藏。
7.當天學生如未使用點卷,視同放棄交換書籍的權利,點卷一律作廢,煩請導師向學生特別說明。
8.下列書籍不收:
★教科書、電腦書籍、考試用書等不收。
★泡水書、內外頁破損嚴重、不完整脫頁之書不收。
★違反善良風俗、盜版、盜印、無版權之書不收。
★燒錄之光碟、拷貝的錄音帶、錄影帶不收。
★漫畫、電腦線上遊戲攻略祕笈、笑話、鬼故事、情色小說、雜誌不收。
參、活動期程說明
期程 | 活動內容 | 主要負責人員 |
98.01.09~98.01.12 | 學生舊書蒐集、記點與送交學 輔處 | 義工媽媽、高菁玉 |
98.01.12 | 場地佈置 | 高菁玉 |
97.01.13 | 二手書交換 | 義工媽媽、高菁玉 |
97.01.14 | 剩餘圖書送交圖書館,供師生 借閱 | 高菁玉、 敏芝 |